2026年香港最新電子煙條例:禁令、電子煙罰款與執法懶人包

2026 最新法規香港電子煙條例懶人包:
香港電子煙條例懶人包:
禁令、罰款與執法重點
提早調整習慣,避免 2026/4/30 後誤墮法網。
核心重點:香港並非 2026 年才管制電子煙。重點是禁令由「商業層面」落到「個人層面」。
公眾地方管有少量煙彈/煙油亦會被票控。
如果你最近搜尋「電子煙立法」或「電子煙罰款」,這篇文章將為你釐清所有誤區,特別是關於「公眾地方管有」的定義。
2025 vs 2026:法例最大分水嶺

用一句話總結這次修例的改變:
- 以前:「售賣/進口」一定高風險,但「公眾地方管有少量」未必即時有定額罰款機制。
- 2026/4/30 起:公眾地方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(如煙彈/煙油)= 直接 $3,000 定額罰款。
(如右圖所示之類產品,屆時在公眾場合管有即屬違法)
| 行為 | 現行狀況 | 2026/4/30 起 |
|---|---|---|
| 進口電子煙 | 違法 | 仍然違法 |
| 公眾地方管有 | 灰色地帶 | 罰款 $3,000 |
立法時間表:記住這兩個日子
2026.01.01
傳統吸煙「即時票控」更辣
吸煙罪行定額罰款上調至 $3,000。禁煙區擴大。
2026.04.30
電子煙「公眾地方管有」正式入罪
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用物質。

如何降低踩界風險?
很多人問:「公眾地方」到底怎麼算?以下是三大高危場景:
1. 公眾地方界線
商場、大堂、走廊、餐廳門外排隊位,只要公眾可進入都算。
避開人多地方!
2. 管有定義
不只在手上。在褲袋、背包、私家車內,多數都會被視為管有。
⚠️ 罰則總結
- 公眾地方管有 (少量):定額罰款 $3,000
- 禁煙區使用:定額罰款 $3,000
- 進口/售賣:最高罰款 $50,000 - $500,000 及監禁
FAQ:用家問得最多
Q. 2026年4月30日前,帶電子煙出街犯法嗎?
在此之前,雖然產品本身屬違禁品,但「管有少量」通常未有即時票控機制。建議提早調整習慣。
Q. 為什麼現在常聽到 $3,000?
$3,000 是政府最新的「定額罰款」標準金額。




